[摘要]*2017年3月26日北京商改住产品限购落定:个人不得购买本公告执行之前,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出售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2017年3月26日
北京商改住产品XG落定:个人不得购买
本公告执行之前,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出售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个人购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的。
2、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对规划用途为商办类的房屋,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房屋可以用于居住。对违规代理商办类房屋销售或者虚假宣传商办类房屋居住用途的中介机构,依法注销机构备案,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另要求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
*2017年3月23日
3.23成都XG新政:将二手房纳入XG范围
3月23日晚7时许,成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XG政策的通知》的消息,购房者须具有XG区域户籍,或在XG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并且二手房将纳入XG范围。
*2017年3月22日
浙江嘉兴楼市XG限贷升级 外地人首套首付不低于50%
自3月22日零时起,调整嘉兴市本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现就有关事项及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购买首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市户籍家庭醉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非本市户籍家庭醉低首付比例不低于50%。
二、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本市户籍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醉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三、借款人在3月21日及之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在嘉兴市住房保障局房地产交易子系统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3月21日及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且能够提供交付房款(含 定金 、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也仍按原政策执行。
四、本通知未明确事宜继续按现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五、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对首付资金来源和收入证明真实性等的审核,切实防范风险。人民银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监分局将对各金融机构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进行督查。
*2017年3月22日
廊坊XG升级,外地户口限一套,首付30%
北京升级住房XG政策后,环北京区域楼市也相继出台XG升级措施。昨晚,河北省廊坊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从3月22日起XG政策进一步升级。根据升级后的新政,廊坊本地户籍居民购买第三套房不可申请贷款;用公积金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为60%。非廊坊本地户籍居民只能XG一套住房,首付从醉少30%提高至50%。
*2017年3月22日
东莞楼市XG升级,同一套房涨价幅度不能超过5%
*2017年3月20日
江苏句容XG,非本市户籍只能购买一套住宅
3月20日,句容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句容市物价局和住建局已经联合发文表示将启动XG。具体政策包括调整商品住房购买政策、强化商品房价格管理、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提高 公积金贷款 首付比例、加大房地产市场整顿力度等五方面内容,调控周期暂定为半年。非本市户籍人口在我市市区(含开发区)、宝华镇购买商品住房的,以家庭为单位,XG一套,抑制热点区域的touzi、投机性需求;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30%;严格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严厉打击捂盘。
* 2017年 3月19日
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意见
河北保定XG:莲池区等非本市户籍主城XG一套
3月19日,河北省保定市推出楼市调控新政,进一步收紧了楼市调控。新政策从2017年3月19日起执行。
调整莲池区、竞秀区和高新区购房政策:1、暂停向拥有主城区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2、暂停向拥有主城区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2017年3月18日
长沙XG限贷新政来临
长沙市政府办公厅1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实行区域性住房XG,暂停对在XG区域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5%。
*2017年3月17日
郑州XG升级
3月17日深夜,郑州市出台XG新政。根据郑州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消息,从17日起,非本市户籍凡属于补缴的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不再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
*2017年3月17日
广州连夜发布XG新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XG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此外,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无贷款记录的,或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已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未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2017年3月17日
石家庄发布XG新政
非石家庄户籍购房社保需满2年,且XG1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首付比例升至3成,二套升至6成;商业贷款首套首付比例3成,二套无贷4成,二套有贷5成;本市居民购买第三套住房商贷暂停。此外,本次XG范围为长安区、新华区、裕华区、桥西区和高新区。
*2017年3月17日
北京XG政策再升级
新政规定,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同时,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
同时,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XG政策执行。
*2017年3月15日
南京:高淳、溧水、六合纳入XG范围
从3月16日起,南京将高淳、溧水、六合纳入XG范围,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南京市户籍的家庭出售新房或二手房;南京主城区(不包括高淳区、溧水区、六合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南京户籍家庭不得购买新房或二手房。
*2017年3月15日
青岛开启XG
新政3月16日起实施。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青岛市六区内XG1套住房;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2017年3月13日
嘉善县出台政策,XG再升级
2017年3月14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暂停向在嘉善县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自2017年3月1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暂停向在嘉善县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二手住房。
*2017年3月12日
三亚 楼市调控加码
购买第2套住房的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暂停向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2017年3月10日
南京出台新规叫停"商改住"
规范南京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建筑项目管理,明确要求此类建筑不能变相建成公寓类建筑。
同时,除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可配建 酒店式公寓 外,商业办公类非住宅类建筑室内建筑功能一律不得标注酒店式公寓功能。这也意味着今后南京商业办公建筑不得按住宅套型设计销售。
*2017年3月9日
滁州七部门联合发文调控楼市
市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申请个人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第三套首付款不低于60% 。
*2017年3月9日
南昌XG政策再升级
XG范围进一步扩大,湾里区、新建区、南昌县全部纳入XG。
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或无住宅但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非本市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出售住宅;未成年人不得在市区购买住宅。
对已经使用过住房 公积金 贷款的缴存职工,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7年3月7日
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XG再升级
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已有本区2套以上(含2套)普通住房的不允许购买第三套普通住房(含二手房)。
本区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无本区普通住房的XG1套普通住房(含二手房)。
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区累计缴纳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XG1套普通住房(含二手房),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同时,要求本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而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和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40%;购买第二套及第二套以上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70%。
*2017年3月3日
杭州XG政策加码
本地人第3套房XG,非本地人社保1年变2年,大江东和富阳区划入XG范围。
*2017年3月2日
保定涞水出台 楼市XG 政策
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XG1套房且首付不低于30%。同时在涞水购房需到房管局开具准购证明,开发商凭准购证明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和网签备案;
本地户籍居民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
*2017年3月1日
河北省涿州市出台楼市XG政策
非本市户籍居民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一年(含)以上证明家庭,只能XG1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