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是最高人民法院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
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一
《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是醉高人民法院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而制定的司法解释。该解释明确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当事人权利义务、工资集体协商、劳务派遣等方面的法律适用问题,统一了法律适用标准,为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该解释也强调了仲裁前置原则和公正司法的要求,确保劳动争议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以下简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于2020年12月14日由醉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主要涉及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审理以及相关程序问题。
以下是《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的主要内容:
一、受理范围
该解释规定了哪些争议可以纳入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范围。
二、当事人
明确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三、劳动合同
该解释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环节中的争议处理进行了规定。
四、工资
关于工资的计算和支付方式,司法解释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五、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解释中涉及了工作时间、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相关规定。
六、劳动报酬
明确了劳动报酬的计算方式,包括计件工资、提成工资等特殊情况的处理。
七、社会保险与福利
该部分解释了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其待遇问题。
八、劳动保护与工伤保险
解释了用人单位在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方面的责任。
九、劳动争议解决程序
规定了劳动争议解决的前置程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十、司法解释的效力
明确了该司法解释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及其效力。
十一、其他相关问题
包括但不限于竞业限制、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方面的规定。
注意事项:
1. 时效问题: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 证据问题: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需要承担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责任。
3. 法律适用:对于法律规定不明确或存在争议的情况,司法解释提供了相应的指导原则。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的部分概述,具体条款和适用情况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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